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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关于符合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

作者: 易达 2023-08-17 15:05:38 考研查询 14589次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文件精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山西大学关于符合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18:00前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加分项目_考生编号_姓名.pdf)发送至yzb@sxu.edu.cn。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公示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名单。

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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