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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北京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考研网 2024-04-01 12:11:57 考研资讯 2257次

其实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北京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简章2023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北京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大深研院)是以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机构:是坐落在深圳的北京大学国际化校区;是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办学目标是建设成“北京大学坐落在深圳的国际化校区”,办学方针是:“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应用学术、国际标准”。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汇丰商学院、国际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等七个学院,专业设置涉及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讯技术、化学生物学、环境科学、环境与能源、城市与区域规划、景观设计、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金融、经济、管理、法律等领域。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汇聚了一支高水平、国际化的师资队伍,一批曾执教于康乃尔大学、加州大学、哈佛大学等名校的著名学者加盟深圳研究生院,全面提升了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独特的学科与学位基础条件与品牌优势吸引了国内外最优秀的学生在这里深造。此外,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还结合深圳及珠三角地区的需求,直接为社会培训高层次人才。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已建和在建各类实验室30多个,其中包括化学基因组学实验室、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实验室、集成微系统科学工程与应用实验室三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2021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考研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北京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选拔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2022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报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接收办法”),申请人可以依据“接收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研招网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

2.申请材料寄送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全国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

2023北京大学各专业代码

01哲学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中国哲学、[010103]外国哲学、[010104]逻辑学、[010105]伦理学、[010106]美学、[010107]宗教学、[010108]科学技术哲学

02经济学

[020101]政治经济学、[020103]经济史、[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5]世界经济、[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Z1]理论经济学(国家发展)、[020201]国民经济学、[020204]金融学、[020205]产业经济学、[025100]金融、[025200]应用统计

03法学

[030101]法学理论、[030102]法律史、[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9]国际法学、[0301Z1]法学(知识产权法)、[0301Z2]法学(商法)、[0301Z3]法学(国际经济法)、[030201]政治学理论、[030202]中外政治制度、[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4]党史、[030206]国际政治、[030207]国际关系、[030208]外交学、[0302Z1]政治学(国际政治经济学)、[030301]社会学、[030302]人口学、[030303]人类学、[0303Z1]社会学(老年学)、[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

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本部)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选拔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2022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报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接收办法”),申请人可以依据“接收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研招网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全国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教育部及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支付、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复试形式包括综合面试、综合笔试、综合实践等。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及自身实际综合确定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任一考查形式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其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OK,关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北京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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