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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告(2025年第一批),博士招聘,教师招聘

作者: 小情调 2025-04-11 18:31:39 博士资讯 13958次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2025年第一批)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个岗位共3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5年第一批)》(如下表)。

招聘单位 用人部门 岗位 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 上限 学历/学位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及备注 岗位相关联系人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精密智造学院 B05-25-01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别;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研究方向);集成电路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专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 2.获得专业领域竞赛省级及比赛奖项。 单老师 0571-86929910 87158352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精密智造学院 B05-25-02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专业教师 1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 电子信息专业类别;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研究方向);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研究方向);智能制造技术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专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 2.获得专业领域竞赛省级及比赛奖项。 单老师 0571-86929910 87158352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智能学院 B05-25-03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工商管理专业类别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韦老师 0571-86929727 zjietit@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智能学院 B05-25-04 软件技术专业教师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类别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韦老师 0571-86929727 zjietit@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智能学院 B05-25-05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 3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网络空间技术、电子信息专业类别;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韦老师 0571-86929727 zjietit@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智能学院 B05-25-06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类别;人工智能专业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韦老师 0571-86929727 zjietit@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健康学院 B05-25-07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类别;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研究方向)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赵老师 0571-86929748 394914908@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健康学院 B05-25-08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专业类别;生物学(微生物学研究方向);轻工技术与工程(发酵工程研究方向) 有科研背景或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赵老师 0571-86929748 394914908@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数字贸易学院 B05-25-09 数字贸易专业群教师 5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专业类别;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郑老师 0571-86929970 549398403@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数智财金学院 B05-25-10 数智财金专业群教师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工商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研究方向);统计学、审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类别 1.*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2.*硕士就读专业、博士就读专业或工作经历从事专业,符合任意一项即可。 陈老师 0571-86929863 30885125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创意设计学院 B05-25-11 创意设计专业群教师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设计、戏剧与影视专业类别 研究方向、学术成果或实践经历等与设计、策划相关的,可放宽专业要求。 叶老师 0571-86929850 286365675@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精密智造学院 B05-25-12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别 单老师 0571-86929910 87158352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精密智造学院 B05-25-13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专业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机械工程  、机械、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专业类别 单老师 0571-86929910 87158352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精密智造学院 B05-25-14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别;集成电路工程、机器人工程等相关专业 单老师 0571-86929910 871583529@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合作经济学院 B05-25-15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专业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园艺学(茶学研究方向) 盖老师 0571-86929976 hzjjxy@zjiet.edu.cn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教育学院 B05-25-16 人文素质专任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经济学门类专业;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专业类别;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研究方向) 石老师 0571-86929846 396608975@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B05-25-17 思政教师 1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等专业类别;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研究方向)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温老师 0571-89718336 542009475@qq.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教育研究所 B05-25-18 职业教育研究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0401)教育学专业类别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 朱老师 0571-81062627 zjjmzjs@163.com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B05-25-19 高层次人才 2 *40周岁 *研究生/博士 学校办学相近相关的专业以及学校发展所需专业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具有正高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翟老师 0571-86929819 451651467@qq.com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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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代码“B05-25-01至B05-25-02”的招聘岗位,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7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岗位代码“B05-25-01至B05-25-02”的应聘者,本轮报名请在2025年4月29日(周二 )16点前完成为宜,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B05-25-03至B05-25-19”(专业带头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应聘者,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布初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为“B05-25-01至B05-25-02”的招聘岗位,按照最低开考比例1:3组织招聘;岗位代码为“B05-25-03至B05-25-19”的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1)初试:一般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前安排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可安排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计入初试成绩。根据应聘资格审查的结果,用人部门可视情况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试讲资格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用人部门一般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初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作为复试推荐人选。

(2)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复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比例分别为60%和40%。

2.考核招聘

岗位代码为“B05-25-03至B05-25-19”的招聘岗位,可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5年3月12日

附件: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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