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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关于加分政策的通知

作者: 袁卫亮 2023-08-17 14:28:42 考研查询 22016次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关于加分政策的通知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加分情况说明以及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证(村官证、特岗教师证、三支一扶合格证等)扫描件发至邮箱30368993@qq.com。未按时间发送邮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补充说明:申请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加分的考生,加分情况说明应写清本科入学时间、入伍时间、退役时间、本科毕业时间;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证应包括《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扫描电子版、《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电子版。《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写明联系电话。

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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