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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作者: 婴幼 2023-08-17 15:30:20 考研查询 18472次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规定,考生有如下项目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苏州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3月17日前将本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考生填好后打印)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等)通过EMS寄送至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无须提交申请。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联系部门: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5006

联系电话:0512-65227655

联系邮箱:sdyzb@suda.edu.cn

加分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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