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研查询> 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 投机岛 2023-08-17 15:17:40 考研查询 5880次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我校将对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满足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与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与相关证明材料。

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未通过资格认定的考生将不享受加分政策。

请符合上述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于3月15日前主动与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将佐证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或电子照片(jpg格式)发送到研招办邮箱,主题注明“【加分申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将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后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并将结果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注:上述佐证材料的原件请妥善保存,何时收取等学校另行通知。

联系部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箱:yjshzhsh@hebau.edu.cn

电话:0312-7521303

地址: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邮政编码:071001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6日

国家考研网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最终请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如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