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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提交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

作者: 欧元 2023-08-17 15:30:28 考研查询 29588次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加分政策

福州大学关于提交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因我校未开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故上述政策仅限于退役士兵作为普通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情况)。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工作安排

(一)我校将于3月17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登记系统(网址为: http://219.229.132.120:8080),请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3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系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个人申请书(请写明自己所报考学院、专业、申请原因及联系电话)

2.身份证复印件

3.准考证复印件

4.加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5.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我校研究院官网公布。因涉及确定复试排名,未按时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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